他的文件夹
标签

搜索
文件详情
  • 文件名称:
    001.doc
  • 标签:
  • 发布人:
  • 文件大小:
    50.00K
  • 下载次数:
    65
  • 评价星级:
  • 浏览次数:
    144
  • 评论个数:
    0
  • 发布时间:
    2008-7-17

第一章

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,维护基金会、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,制定本条例。

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金会,是指利用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,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,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。

  第三条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(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)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(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)。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,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。

  第四条 基金会必须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国家政策,不得危害国家安全、统一和民族团结,不得违背社会公德。

  第五条 基金会依照章程从事公益活动,应当遵循公开、透明的原则。

 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。

 

评论

发表评论
  姓名:
主页:
 评论:
请您将字数限制在 3000 以内
 
    验证码:

Powered by 天下慈善网 ©2005-2008 版权所有,未经许可不得转载